2008-05-15 | 利得盈债券型(1个月)08第7期理财产品 2008年5月16日-5月22日
(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产品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您的建行个人客户经理,并请及时沟通产品募集情况。)
一、产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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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利得盈债券型(1个月)08第7期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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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 |
20080523070310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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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保本浮动收益型债券类理财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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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风险评级 |
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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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币种 |
投资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收益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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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规模 |
3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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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期限 |
3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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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起始日 |
2008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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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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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募集期 |
2008年5月16日-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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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收益兑付日 |
2008年6月2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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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是否计算存款利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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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化收益率 |
2.75%(参见三、理财收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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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起始金额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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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递增单位 |
1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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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
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中国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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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条款 |
不具备质押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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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期产品在全国销售 |
二、投资管理
l 基础资产构成
中国建设银行将本产品所有认购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等投资工具, 并可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短期的债券回购。
l 参与主体
产品发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资金融入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成员
三、理财收益说明
l 本说明书有关预期收益的表述不代表投资者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l 收益计算方式:投资者收益=理财金额×理财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l 本产品预期收益率的测算依据:根据客户风险承受程度,中国建设银行借助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投资工具设置了相应的投资组合,通过管理该投资组合,预计在可实现的收益率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测算出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约为2.75% 。
l 凡涉及本产品的利息计算均以单利计算方式为准。
l 投资到期日至兑付日期间不另计利息。
l 收益案例:假设投资本金5万元,实际理财天数31天,产品到期收益率2.75%/年,则投资者收益=50000×2.75%×31/365≈116.78元(四舍五入)。
四、本金及收益兑付
l 中国建设银行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保本率为100%。
l 2008年6月24日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在途资金不计付利息),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
若产品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部分的收益将作为本产品的服务费用由中国建设银行收取;中国建设银行不再另外收取销售费用、认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 信用风险:若基础资产发行人未能及时足额兑付本息或短期债券回购资金融入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本息,投资者面临收益损失、甚至为零的风险。
2. 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预期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3. 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会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4. 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求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的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应获得的收益的风险。
5. 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风险。
6. 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产品信息无法如期披露而产生的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上述风险和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七、信息披露
l 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互联网www.ccb.com发布产品以下相关信息:在产品成立、终止、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成立、资产状况、收益情况、产品终止等信息;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遇节假日顺延)后准备上个季度本理财产品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如中国建设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需在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终止通知》。请投资者注意及时在上述网站上自行查询。
l 投资者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本产品的信息披露,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l 中国建设银行为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相关账单信息。本产品存续期间的每月第七个工作日后,个人投资者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代理查询者还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在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原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打印理财产品相关账单信息;机构投资者可凭交易账户对应的开户印鉴、有效机构证件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在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原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打印理财产品相关账单信息。
八、特别说明
l 如本产品认购期限届满时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人民币伍佰万元,本产品不能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将在认购期限届满后两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l 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建设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不成立,并将在认购期限届满后两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l 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
l 投资者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且系其合法拥有,其投资本理财产品已得到相关的授权,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l 投资者同意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后,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在募集期届满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约定的账户中扣收投资者认购的本金。
(产品说明书需要与客户协议书一起加盖骑缝章)
中国建设银行
附:中国建设银行内部风险评级
1.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 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级别。本风险评级为我行内部评级结果,评级结果的含义请参见以下说明。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内部风险评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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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标识 |
风险评级 |
评级说明 |
适用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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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风险或风险极低 |
提供本金及收益保障,或者提供本金保护且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 |
保守型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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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风险 |
提供本金保护,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 |
收益型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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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预期收益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稳健型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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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的概率较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较大 |
进取型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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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 |
不提供本金保护,且本金亏损概率很高,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很大 |
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
(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产品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您的建行个人客户经理,并请及时沟通产品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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